經德國前往第三國的團隊,持聯程機票不出機場且停留不超過12小時的可免辦簽證,超過12小時應申辦過境簽證。
我國持外交、公務護照人員如過境德國赴波蘭、匈牙利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亞、立陶宛及馬耳他,必須提前辦妥德國入境簽證。在申辦過境簽證時必須先辦妥前往國簽證,提供機票訂單。德國方面將頒發允許停留3天的過境簽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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